【精华】高一作文集合8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一作文8篇,欢迎大家分享。
高一作文 篇1“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
林徽因,就是用美来诠释一生的人,用诗意和美好来完成了她降临人间的使命。她的出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欢笑和惊喜,对这个眉清目秀的孩子,大家都十分喜爱。也许就是因为有父母良好的基因和儒雅血统,所以林徽因才拥有傲人的情怀和美丽的容貌,才注定成为民国那个特殊年代与众不同的女子,才成为倾国倾城的才女。
伴随着每年的花开花落,在书墨香的陪伴下,林徽因渐渐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
豆蔻年华,是人生中最美丽的季节,我们尚且很容易动情,为了一花一叶,一草一木而欢喜,为了一场夜雨而莫名惆怅。何况是一个多情的人,一颗敏感的心,在那个花样的人生季节,怎能不绚烂多彩呢?
漂洋过海是那个年代的时尚,很多年轻而又有才华的人都被家里送到外国去汲取营养,徽因也赶上了潮流,登上了开往海外的客轮在浩瀚无际的大海上航行。
少女的心思就像海棠花那般,绵绵软软,而又有无限韵味,那时她便懂得,爱是一种莫大的幸运。
这个美丽寂寞的少女,守着伦敦的雨雾,期待着一个美丽的约会。希望在这座城市可以有人陪伴她在烤面包的香味中和咖啡,可以和她畅所欲言品诗品文章。她期待着,寻觅着,希望可以有人在伦敦的雨雾里与她共筑一帘幽梦。她相信有缘的人会在不远的地方等待着,如果童话可以成真,徽因愿意做一次公主。
邂逅一个人只需要片刻,爱上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如果这辈子没有遇到他,如果未曾将那惊鸿一瞥印在心底,她后来会怎样,没有人知道。
他们的相逢也许是千年前下的蛊,让人深深沉醉,直到生命枯竭。她是徐志摩诗中走出来的女子,从他们相遇的那一刻起,她就成为诗人心中永恒的素材和寄托的梦想,一个被诗人无数次理想化的女子,一个现实而梦幻的女子,一个让诗人关心一辈子的女子的命运中摆脱。
她喜欢志摩那一封封热情洋溢的信,喜欢志摩那执着的眼神,喜欢志摩浪漫的文字,喜欢志摩的高谈阔论。志摩爱徽因,爱得真诚,爱得热情,爱得入骨,爱得无所畏惧,不计代价,全心全意。徐志摩一度认为,既然自己眼里没有张幼仪,就应该放她离开,让她去寻找自己的真爱。可惜,林徽因不愿与恢复单身的志摩共度一帘幽梦。
因为,徽因怕了。
那种爬意也许在徐志摩逼着张幼仪签字离婚时那一刹那就油然而生,她想起自己的年少时代,想起自己的妈妈备受冷落,独守空闺的日子,想起那冰冷而又充满硝烟的童年。她知道,如果自己接受了徐志摩的爱情,不仅自己会活在梦魇中,也会让张幼仪一生都痛苦不堪,更会让一个孩子永远在痛苦与压抑中度过,这并不是她想要的结果。
这样的恋情是凄美的如同被雨打落的海棠花一样,只余下无可奈何的感叹。
有人说林徽因过于智慧,所以她的爱情显得那么功利,缺少了张爱玲那种不顾一切。顾虑太多,无法真的爱上志摩,终究不会和志摩在一起。殊不知,正是她的理智让她游刃有余地把握距离的分寸,才能不近不远,让自己存活在诗人“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梦中。
这样的一个林徽因,撇开的美艳不说,她的才情是何等地出众,一生的执着和热情必是深爱的人事上,她心中有大爱,大爱往往无言。她蕴含而不露的高贵之感,是积淀,是底蕴,是风骨,有阅历,有见解的人才具备的。她那如兰的气质,是书香,是见地,是智慧,是有大爱,有感识的人才具备的,谁有能轻易拥有?
所以,徐志摩对她倾心相待,梁思成与她长相厮守,金岳霖为她孤独终老。
林徽因的生命是鲜活的,她永远地生活在春天,生活在最美的四月天。
那么,请在四月的清风和花香里闭眼。
你会看到一个一身诗意的林徽因。
高一作文 篇2木门上,时光刻上了道道浅沟,风中的老房,陌生又熟悉。
——题记
指尖划过木门,传来不舒服的粗糙,我凝视那一条条沟壑,莫名的想起外公,想起他那粗糙的手掌,是不是也如同这样呢?
跨进久别多年的老屋,一转身,习惯性将世界拒之门外,忽然看见门后的墙壁上,斑斑驳驳的,我凑上前,原来是我幼时的2个好友的姓名。依稀记起前几年回家时,在路上遇见一个似曾相识的女孩儿,我望着她,她也望着我,嘴中那个呼之欲出的名字,终是被我咽了回去,离村数年,物是人非,我凝视着那个纯真小孩所刻的歪歪扭扭的字,竟有些“欲语泪先流”的意味。
穿过走廊,见到了熟悉的厨房,我呆呆的倚在门上,眼前仿佛冒出一幅幅图画:朦朦的烟雾中,香气扑鼻,一个矮矮的、胖胖的小孩儿,踮着脚尖,伸长了脖子,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锅里,口水也不争气地……走近灶台边,微微一低头,锅边那寒寒的银光就砸进了我的眼睛……我的记忆,尚还停留在那个踮着脚尖才能勉强看见锅底的纯真小孩儿身上,可时光,却将我变成了一个“怪怪的”少女……
走出老房,步行至林边的湖前,静静地坐下,望着平静的湖面,我又记起当初,一个小女孩儿,胖胖的手心里攥紧了硬币,一蹦一跳地奔向那个昏暗的、散发着香气的小店,脸上的笑意似乎都要蹦出来了。
原来的计划是打算绕着这算是半个家乡的小村走一圈,眼见红日将坠,我不得不放弃,我担心久久不归惹母亲生气,也担心村里的泥土弄脏我的衣服,又担心遇见一个熟人却不知如何称呼而尴尬……
回到老屋,静静地倚在树前,使自己陷进时光的漩涡。
高一作文 篇3历史的长河中,曾经有过一位至高无上的女皇。在唐高宗的陵墓前,还立着这样一座无字丰碑;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中,永远铭刻着一个名字——武则天。她是一个集睿智,才华,残忍于一身的人,在那种男尊女卑的时代,她一步步的登上了那个至高无上的皇位最后赢得了天下人的尊重,开创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先例,她治理唐朝的手段为后来唐玄宗的开元盛世的繁荣昌盛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她所站的地方是世间最高点,她的悲伤喜怒,让每个人感到恐惧,她是如何走向御座,制服对手,这似乎是个难解的迷。
武则天,原名武媚娘,14岁时进宫当嫔妃,由于唐太宗体弱多病,宫中朝事几乎都由她掌管,宫中大臣们都称他们为“二圣”,唐高宗死后,先后立了唐中宗和唐督宗两个皇帝,都不满意,后自己称帝,懂得珍惜英勇的大臣们,杀了不听她管教的大臣,在她即位时,虽然宫中经常发生动荡,但百姓们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
我很敬佩她,有着过人的赏识,有着当世无双的才华,有着独一无二的狠辣手段,这也为她后来称帝做了铺垫。世人眼中的她,大概是一个残忍至极,灭绝人性的女人,为了权力,为了至高无上的荣耀,她可以对自己的亲生骨肉痛下杀手,可我不这么认为,一场宫廷政变, ……此处隐藏1778个字…… 篇6
一个母亲,独立承担着抚养孩子的责任,且收入微薄,其艰辛可想而知。她省吃俭用,附加劳动,为的是不让孩子有不同于别人的自卑情结;她照顾周到,事无巨细,为的是能够弥补孩子缺失的爱;她小心呵护,尽力满足,不知道怎样做才算尽到了一颗做母亲的心。
然而,她总是失望地发现,事事事与愿违:孩子瞒着她上网玩通宵的游戏;不管她几点下班,等待她的都是冷灶空碗,孩子不会做,即便是最简单的饭菜;她气急拿起笤帚没拍几下就被孩子抢下来扔到外边,她不敢再打,甚至不敢说重话,怕把孩子逼跑了。
今天中午,接待了一位家长,这位母亲让我既同情又恼怒,借用鲁迅先生的话就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她生怕得罪儿子的心态溢于言表。利用中午休息时间赶到学校向老师寻求办法,但又很怕不能奏效反而惹恼儿子,同时又担心不听老师建议而导致更坏的结果。她小心地斟酌着语言,想要咨询到一个最佳的办法。无奈,我只好放弃与之沟通交流以达成统一意见的想法,直截了当地指出她如此娇惯最终可能出现的后果。她不安地听着,下了很大决心地点点头,但最后还是把孩子找到我面前,让我唱黑脸,她唱红脸,完成了对孩子的一番教育。
这位母亲走后,我很是感慨了一番。可怜又可悲的母亲啊,她心里装的都是儿子的一切,唯独没有自己。她以为这样才算对得起缺失爱的孩子,才算多少弥补了自己的愧疚。殊不知,在凡事都不需自己操心都不受一点儿委屈的情况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是不会心存感恩的,是想不到母亲为此所付出了多少辛苦的。他只会没来由地增加无理的要求,会因母亲越来越满足不了的欲望而心生怨恨;越是这样的环境,越应该培养孩子的独立性,越要让他懂得心疼母亲,越要让他不把自己的缺失当成索要的筹码啊。
什么时候,我们的家长能够把孩子放在一个适当的位置,既不娇宠也不放任,该扶的时候扶,该放的时候放呢?
高一作文 篇7流年摆渡,时光轻轻浅浅。我站在明媚的阳光下,初念一段美好时光,双手合十,惜数一路一路的繁华……
——题记
岁月匆匆,越走越远, 茶凉间,初夏即将代替暮春。在我走过双十的年华里,这样悄无声息的季节变换从未间断过,亦如人生,美好的时光也在不知不觉中远去。所幸的是我还知道,这是自然的更替,是人生的必然。
儿时,懵懂是个绝对的代名词,那时,享受着无忧无虑是件无比寻常的事。当岁月不再允许我纸醉金迷, 就开始渴望着早日接触激扬的青春,直到有一天在不经意间初念起那些被岁月碾破的时光时,才发现,自己早已告别了年少无知。
回首,是将那些支离破碎的记忆拼凑起来。昔日的晃影若隐若现,也变得朦朦胧胧。一路走来,左手青春,右手流年,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让我怀念,还有那个傲气比天高的自己,那段用汗水粉刷过的青春。
开始想念,彼时的我,总喜欢在凉风初透的夏夜指点着更远的明天。任月光泄过睫毛映入眼眸,抬头看天,星空如此深邃;低头思考,生活这般多娇。年少的时光总是自信中夹杂着轻狂 ,一抹抹浅笑是明媚的心情,既无忧无虑地笑,也肆无忌惮地哭,一切都毫无保留,毫不受宠若惊。梦想,是我树立在的心中的信念,不间断地提醒我奋斗不能停却。或许对那个如初生牛犊的我来说是种努力了就能触手可及的东西。经历了世事的艰辛,受尽了打击之后,现在看来,却觉得太过于美丽,太过于飘渺虚幻。
记忆中的岁月是安静的,卷罢珠帘,翻一本书,书一段文字,品一杯香茗。书香、墨香、茶香融为一体,透过心扉。没有烦躁的思绪,没有忧伤的心情,即使一不小心染上了复杂的情愫,也会自然而然地如梦里落花般散去。我欣赏那个追求梦想从未放弃过的自己,跌倒了告诉自己要微笑着站起来,不管经历了怎样的坎坷,在温暖的午后依旧毫不动摇的坚守属于我安静,纯白的时光里就连一个小小的转身都是那么的优雅。淡淡的倩影,似水的温柔以及可掬的笑容便成了我莫大的安慰。
开始想念,同时也开始慢慢地懂得。半醉半醒,半梦浮生,生活,其实可以很纯粹,她给了我很多的是感悟,只是我很多时候无法静下心来慢慢参透,更来不及细细品味。青涩,泪水都与我邂逅过,渐渐明白笃定、安然是一种该有的生活态度,在纷纷扰扰的人世间追求细水长流的满足是一种领悟。既念,则不忘,可是再怎么动人的往事已经过去,回忆很长,值得我用一生回味,可我又怕回忆太深了,会迷失自己,所以我总是小心翼翼的经营好对花季这最初的想念。
开始想念,那些回不去的过往,那些不再拥有的青涩 。想念是美好的,也是幸福的,可人生终归是一条很长的路,路在脚下,也在心间。用青春铺就的仅是一段短短的路程,到达下个驿站时,也就意味着与青春年少作揖泪别。一路上看惯了似锦繁华,也会沾上一身红尘,休息够了,挥挥衣袖,还要往前走。
当有一天我失去了一颗炽热年轻的心,也就无所谓笑,无所谓哭。再次执笔记录下破碎的心情时,我想,到时候不再是现在最初的想念,而是对人生真正的感悟。初念,是一种美,是一种会延续到天荒地老的美………
高一作文 篇8在遇到困难时,有一部分人会选择放弃,有一部分人会选择突破障碍,重新站起来。而我觉得选择后者的人都是聪明的,坚强的。
今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一个父亲正在教他的孩子走路,一切看起来似乎很顺利。突然间,这个孩子因为一个踉跄重重地摔在了地上。随机孩子便哭了起来,但是这个父亲并没有什么举动,他只是望着正在哭闹的孩子,对他鼓鼓掌,跟他说:“你要学着自己站起来,爸爸不可能永远都在你身边扶你一把,我相信你可以的,加油,自己试着站起来!”很显然孩子听不懂父亲在说什么,但是他听见鼓掌声,又看着爸爸没做出什么来抱他的动作,就慢慢地停止了哭声,自己在地上躺了好久,才渐渐地爬了起来。父亲见状,开心地咧嘴笑了,孩子便一蹦一跳地跑向了父亲。最后他们两个拥抱在了一起,父亲还摸了摸他的头,低声温柔地说:“宝贝,你很棒!”看完这一幕,我觉得心里暖暖的,同时还有很多的感触。父亲为了锻炼自己的孩子,鼓励他试着自己站起来,我觉得这个父亲的教导方法很好,他能抓住每一个机会来教育鼓励孩子,而我更想说的还是倒下后,要勇敢站起来。
很多人在遇到挫折时,会想到退缩,放弃,他们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可以战胜它,没有勇气可以战胜它。但是你要这么想,你就已经输了。不管我们是否可以跨过这个困难,我们都要勇敢地去面对它,不要因为它有多难就轻言放弃,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这是对自己的不肯定。也许我们真的没有能力可以克服困难,但是哪怕迈出一小步,我们也是勇敢的。就像那个小孩子,他都可以勇敢地站起来,我们为什么不可以?
前几天我看到一个滑冰视频。视频中有一个人在滑冰场里滑冰,突然间,他停下来的时候没有稳住,就重重地摔在了地上,那一下真的挺大声的。他站起来以后,我看见他的额头都流血了,内心不免一揪,很为他担心,但他只是微笑着对同伴说:“我没事,不要担心我。”但是我看得出来,这一下摔得真的很疼。我很佩服他,即使他摔倒了,他也能勇敢地站起来;即使他磕到了,他也不忘鼓励同伴。而我们,遇到一些小小的困难就被打趴了,我不免觉得很惭愧。
有一种倒下叫站起来——跌倒了就要勇敢地爬起来,说不定,站起来看到的风景更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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