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供应合同

时间:2024-08-18 13:40:06
煤供应合同

煤供应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煤供应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煤供应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负责甲方生产煤炭供应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供应甲方高县合成氨厂生产所需原料煤年约____________万吨,运输由甲方自己负责;

二、乙方给甲方垫付一个月煤款甲方付给乙方总煤款的管理费。

三、煤炭价格由甲方确认乙方进行支付。

四、煤质要求:

如甲方发现煤质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由乙方负责与煤矿进行协调。

五、原煤重量以甲方厂区过磅数为准,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甲方在本月____________日开始支付当月煤款,在次月的____________日前付清前月的煤款。

六、乙方保证按计划完成甲方的煤炭供应,每月保证煤炭____________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在合同期内,由甲方自主组织调配运输车辆,乙方负责协调车辆与煤矿的装车。乙方必须保证及时装车,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在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不再合作时,在双方一致认可的情况下,甲方须在一个月内将乙方垫付的煤款结算完毕。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需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变更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十、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供应合同2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产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费的条件和期限:低位热值>5500大卡,水分<10%,灰分<22%>25%,硫<1%,焦渣特性3~4类。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货至江阴长虹码头,水上船板交货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费用负担:

运输与船运费由供方承担,包含在煤炭总价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数量以货到港商检吃水,结合码头电子磅计量为准。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散装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验收标准以合同约定标准执行,如发生争议,以双方认可的具有国家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化验为准。

八、随即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无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江阴长虹国际码头,水上船板交货,先付总货款的50%,卸货结束按实际总吨位支付20~30%,余款在供方增殖税发票到后7个工作日内需方付清。

十、如需提出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福建:无

十一、合同约定

如低位热值超过5500大卡,每100大卡加9。5元,每地于100大卡扣9。5元,低于4800大卡拒收,水分超过9%以上,有一个百分点扣一个百分点吨位,挥发分低于25%一个百分点扣5元,超过一个百分点加5元,硫超过0。1百分点扣6元,超过1。5拒收。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自盖章签字后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商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供应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甲方决定将本公司煤炭采购业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应概况:

1、采购价格核算:以当地实际市场价为依据,每吨增加2元计算。

2、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人工以及协调等其它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运输款结算方式: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照甲方指定场地堆卸原煤,由乙方指定的统计人员持甲方的结算单据与甲方相关负责人员核对签字认可后,到甲方财务办理结算。

三、甲、乙方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必须保证甲方公司全部原煤采办业务交由乙方(除甲方公司自己煤矿原煤)。

2、化验标准依甲方化验结果为准,如偏差较大,经甲乙双方协商,选第三方化验作为最终结果。

3、乙方供应煤炭吨位依煤矿出矿磅单为准。

四、其它条款:

1、采办过成功,如对煤炭质量、吨位有改变时,甲方另行通知乙方提前准备更改。

2、在甲、乙双方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积极联系甲方了解储存情况提前准备。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约定双方不准以欺骗、欺诈的方式给对方签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各自遵守,如一方违约;按本合同总数量总价格的3%处罚,赔偿给守约方。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供应合同4

出卖人:

买受人:

一、品名、质量指标:

二、供货数量及期限:

三、运输及交(提)货方式:出卖方自选运输方式并代办运输,自卸车公路运输或铁路运输。 交货地点:电厂煤场,交货前的运输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四、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按《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GB/T18666-20xx)执行。

2、买受方在煤炭到厂后7日内出具煤质化验结果,出卖方应主动与买受方联系,索取化验结果,若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应在煤炭到厂10日内,向买受方提出复核,或将买受方留存的备份煤样提出,交由X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仲裁化验,仲裁化验结果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出卖方逾期未对化验结果提出异议,视为认同买受方化验结果。

3、数量以买受方计量为准;计量方式:以买受方地中衡过磅计量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五、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1、以到厂单价进行结算,即:煤炭单价按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所对应的大卡含税单价计价。煤炭结算价格详见双方盖章认可的本合同附件,在买受方通知出卖方签订新的合同或补充协议之前,此价格一直有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出卖方供煤统一采用一票制(全额增值税发票)结算,买受方根据出卖方到厂煤炭验收质量,由出卖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

3、执行期自签订日起,如遇市场煤炭价格有一定幅度的波动,由买受方通知出卖方签订补充协议,结算价格由买卖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相关条款进行结算。

六、计价方式、计价标准及质量要求:

1、计价方式:发热量计价。

2、计价标准:出卖方煤炭煤质化验指标(全水分Mt除外)在结算期内按加权平均数计算。

3、吨煤热值计价法:吨煤热值计价法:1吨煤价=4500Qnet.ar ×0.135大卡含税单价。

4、全水分8%﹤Mt≤10%的,超过8%的部分按同等比例在煤量中扣除;全水分Mt﹥10%的.,超过10%的部分按双倍比例在煤量中扣除。扣除水分的部分给予扣水返热值补偿。

5、出卖方供应的煤炭灰熔融性温度(DT)﹤1350℃时,买受方有权要求出卖方停止供煤。

七、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结算时出卖方提供矿产品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7%,货款由买受方一并支付。

2、买受方收到货经验收后,以自然月为一个结算期;出卖方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全部运输费用由出卖人自行与承运人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八、供煤诚信保证金:

出卖方应向买受方缴纳供煤诚信保证金,缴纳金额及相关条款详见双方签字盖章认可的本合同附件:供煤诚信保证金协议,该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

1、严禁煤炭分层、分区装车,各层各区质量差值Aar≥5%,Qnet.ar≥200kcal/kg,按掺假处理。买受人在到货验收中发现木、石、铁块及杂物(以粒径长端超过500mm为准),经双方确认,罚款5000元/次,由买受人在出卖人当月办理结算煤款中扣除。出卖方供应的煤炭掺假、掺杂、掺水一经发现,买受人有权停止接收出卖人的煤炭;同时通知出卖人立即整改,提高煤炭质量,并书面承诺不再作假,待出卖人整改完毕提出供煤申请,经买受人同意后可继续发运。对于已卸车的掺杂使假煤炭,买受方有权按车内最差煤质样化验结果作为同批次煤车(指同一发运地当日进厂煤车)日后结算的依据,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情节恶劣者,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前来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罚款5000元,由买受人在出卖人办理结算煤款中扣除。因掺杂使假,给买受方安全生产及设备造成损失,出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出卖方供应的煤炭来自非合同要求的矿点或非合同煤种时,买受方有权拒收出卖方供应的煤炭;如已发生卸车行为,出卖方须承担装车费自行运回。

3、出卖方应严格按分月合同量组织发运,出卖方如要超合同量发运,应得到买受方的同意,未取得买受方的同意超过合同量发运,买受方有权拒收;买受方根据社会用电和电网负荷高低,有权对月度合同量进行调整,调整前买受方应提前通知出卖方。

4、出卖方接到买受方签定新的合同或补充协议通知,不按时前来签定,买受方将停止接收出卖方的煤炭,并停止支付供煤暂付款,由此引起的后果出卖方自行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上级机关协调;

3、由买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所有条款都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式7份。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变更、终止的条件:(1)合同的有效期:签订日期至20xx年12月31日为止。(2)除上述第九条中明确的合同变更、终止的条件以外,双方一致认为应变更、终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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