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4-06-15 09:50:09
【热门】工作方案模板合集7篇

【热门】工作方案模板合集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作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及省市关于做好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有关要求,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特制定玉屏街道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各居(村)要通过宣传专栏、标语、横幅、居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分发材料、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辨别不安全食品的能力;增加经营户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卖放心食品的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制、售不安全食品行为,对提供有价值线索者可以给予奖励。

(二)全面排查。各居(村)对本辖区制、售食品的门店、固定摊点、流动摊点等要进行全面的摸排、登记造册,加强跟踪巡查。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的门店,及其他制、售不安全食品的摊点,要责其立即整改,并及时上报、协助处理。

(三)实施网格化管理。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管网络,有效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整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协管员、各职能部门基层监管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及监管员资源,提升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配置效率。各村(居)全面设立食品安全办事机构,指定食品安全监督员。明确工作职责,保证每个网格都有领导负责、有网格管理员分包、有职能部门监管、有执法人员查处。

二、工作要求

各居(村)、各工作片、相关街直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协作,建立联动联防机制,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确保监管无盲区。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要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等。鼓励建立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

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整治全区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和广告环节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和成人“性用品”市场混乱无序等突出问题,规范全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切实维护群众身心健康,结合我区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工作任务

(一)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生产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二)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严肃查处未经审查批准发布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的行为,查处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四)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五)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成人“性用品”的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擅自生产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销售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重点查处擅自出厂、销售和进口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六)查处成人“性用品”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产和销售有质量问题并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七)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管机制。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准入、生产、经营、广告宣传、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政策建议,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组织领导

专项整治行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组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分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公安分局参加,成立矿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员单位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设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实施步骤

全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于20xx年5月份集中开展,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部署阶段。制定印发《矿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和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自查整治阶段(20xx年5月---20xx年9月)。自20xx年6月起,各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并将当月系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汇总,填写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见附件3),于当月20日上报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级对口单位各一份。20xx年9月30日前,各相关部门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报送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总结阶段(20xx年6月中旬-9月中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六个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开展四次检查,时间是6、7、8、9月份的中旬对城区和三个乡镇的各医疗门诊及药品、成人性用品的零售点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全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 ……此处隐藏3400个字……可办理程序》等5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是全市通过资格许可的10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详细名单见附件1。

三、监督检查任务及内容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监督检查工作为基础,综合考虑安检机构检验条件、管理水平、技术能力、监督检查情况、投诉处理以及履行主题责任的实现程度,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有关要求将安检机构分为A、B、C不同等级,稳步推进分类监管工作。

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为:法人资格、资质、关键设备齐全有效性、检验项目符合性、路试检验符合性、检验结论真实性准确性、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报告授权签字人要求、迁址、增线、记录、报告内容符合性、其他人员要求、技术文件完整性、其他设备、仪器齐全有效性、设备管理、试验车道、驻车坡道、机构设施齐全符合性、检验厂房、技术资料保存。

各县(区)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并告知其在7月2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四、检查组组成

为切实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管,开展好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市局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市局稽查局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监督与法制科,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张炳勇任办公室主任。

监督检查工作成立由张炳勇任组长的检查组,检查时通知相关县(区)局派有关人员配合。检查前下达《20xx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检查通知书》(见附件3),检查内容见《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检查记录表》(见附件4)。

五、检查结果的处理及通报

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无证开展检验、超资质范围检测、出具虚假报告、超期检测以及其他问题,将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21号令)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有关情况上报省局,反馈给发证机关,作为在机动车安检机构办理复评换证等许可事项时的参考依据。

工作方案 篇7

一、背景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简称《公约》,下同)是医药卫生领域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20xx年1月9日,《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公约》第8条要求缔约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众接触烟草烟雾。20xx年7月,《公约》第二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简称《准则》,下同)。按照《准则》要求,自20xx年1月起,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由于缺乏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相关法规,目前吸烟率居高不下,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面临巨大的国际压力。为带头做好控烟履约工作,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后勤部于20xx年5月20日联合印发了《关于20xx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国禁烟的决定》(简称《决定》,下同)。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决定》精神,采取点面结合的策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充分发挥卫生系统积极带头作用,提高控烟履约能力。通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达到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的基本标准,自5月1日起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创建活动包括室内禁烟和室外限烟。室内指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大厅及过道、楼梯等区域范围。室内区域全面实行禁烟,任何人(含本单位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都不得在室内吸烟。室外指院内的空间、操坪、楼顶等室外区域,室外区域实行限烟,本单位职工工作时间不得在室外吸烟(吸烟区除外)。

(二)具体要求。

1、领导要带头戒烟,以实际行动树立控烟榜样。

2、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得在室内室外所有的公众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吸烟区内除外)。

3、工作人员,特别是监督员、巡查员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内部吸烟者戒烟和劝阻外来吸烟者。

4、干部职工不相互敬烟。

四、创建内容

市卫生局负责全系统控烟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督导评估等工作。市疾控中心为具体技术指导单位,负责控烟工作的具体实施、日常管理、技术指导等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卫生部和全国爱卫办联合印发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简称《标准》,下同),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完善制度建设。各单位要尽快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订本单位控烟规划、禁烟制度,明确职责,将无烟单位创建纳入本单位常规工作。

(二)创建无烟环境。各单位室内要全面禁止吸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根据实际设立室外吸烟区,有明显引导标识。

(三)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各单位要选派责任心强的人员组建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完善并落实监督巡查工作制度。

(四)开展全员控烟知识与技能培训。各单位要通过培训,切实提高职工控烟知识水平,鼓励和帮助职工戒烟;同时,要不断提高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戒烟服务的技能,主动提供戒烟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控烟是维护居民身体健康、降低疾病风险、提高人口素质、建设文明社会的重要措施,也是健康教育促进的重点内容。但是控烟工作难度大、进度慢、尚未见明显成效,要实现“20xx年起全国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任务艰巨,难度极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将控烟列为本单位一项重要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身体力行,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市卫生局将创建无烟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综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为加强领导,成立全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单位创建的组织领导和督导考核。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具体活动计划,确定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本项工作,认真落实《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将各项指标纳入本单位科室评比和个人考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各单位要将创建工作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市爱卫办,联系电话:。

(三)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职工自觉遵守医疗卫生单位全面禁烟的规定,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同时,结合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通过大众媒体传播宣传,示范带动其他行业主动参与控烟,自觉远离烟草。各医疗机构应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各单位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要为吸烟工作人员提供戒烟帮助,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

(四)督促检查,兑现奖惩。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工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控烟不力被媒体曝光或在工作检查中发现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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